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电费回收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分公司客服中心及各供电所。
2 管理职能
2.1 公司电费工作由市场营销部归口管理。
2.2 公司大用户电费的收费工作由客服中心催收。
2.2.1 综合变台区电费。
综合变台区电费是指公司农村综合变的电费,由客服中心统一管理,并由各供电所收费,催收责任为客户所管辖供电所。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每月二十八日客户服务中心、供电所必须及时查询欠费用电客户,全面催交欠费用电客户电费。
3.2 各供电所应收电费应及时上解公司电费专户。
3.3 每月28日前必须确保电费100%回收。
3.4 按上级要求按时足额上解电费,客服中心确保电费上解率100%。
4 检查与考核
4.1 电费回收实行实收率和上解率双指标考核,应收数字以各所当月用电报表数字为准,实收数字以当月28日统计数据为依据。
4.2 实行按月考核制度。电费实收率考核截止日期为当月28日,按考核制度执行考核。
4.3 每月28日市场营销部根据欠费统计算出电费回收率,然后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计算出惩处金额,经考核会决定,在奖金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