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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电力 农电 用电 2009 开展 农安 全员

收费员、微机员岗位工作标准

作者:空号     文章来源:空号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15日     
内容预览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收费员、微机员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仅适用于公司收费员、微机员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严格执行电力营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明服务行为规范和发票管理制度。
 2.2  仪容整洁,着制式服装、持证挂牌上岗,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2.3  负责收取电费、违约金、预购电费及相关报表上报。
 2.4  负责整理、装订、保存票据、凭证。
 2.5  负责为客户提供电费、电价咨询服务。
 2.6  负责将收费金额当日全额安全上缴银行,不准公款私用和转借。
 2.7  负责电费统计、帐务处理与外部业务的流转。
 2.8  负责做好客户的思想工作,严禁与客户发生口角或争执。
 2.9  协助收集客户基础档案,掌握所管辖片区内客户欠费情况,及时通知抄表员催缴电费。
 2.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上岗条件
 3.1  熟悉用电业务知识,有一定的财经知识和工作经验,热爱收费工作,责任心强,遵守财经纪律。
 3.2  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收费系统软件,熟悉客户收费工作流程,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电费发行后,根据转帐单据正确无误的进行微机销帐。
 4.2  对更换增值税票据的客户,根据原始电费票据,按照增值税票据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后进行换票。
 4.3  收费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每日收费终结应及时结帐并核对帐务。
 4.4  客户电费必须月结月清,不得拖欠,对自通知单送达之日起逾期七天不交电费的客户,除继续催交电费外并可按合同规定加收电费违约金,电费违约金按《供电营业规则》中第九十八条规定计收。
 5  检查与考核
 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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