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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电力 农电 用电 开展 2009 农安 全员

2011年电价说明

作者:电力资料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06日     
内容预览

 

一、居民生活电价应用范围:居民家庭生活照明用电、普通家用电器用电、烹饪、烘焙、取暖等生活用电热用电、家用空调、电热设备(不论相数和容量)用电、以及其他家用非营业性电器用电。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应用范围:机关、部队、医院、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学校、路灯等用电。
三、商业电价应用范围:凡从事商品交换,提供有偿服务等的电力用户的用电,包括商品销售业,物资供销、仓储业,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酒店、咖啡厅、茶座、餐馆、美容美发厅、浴室、休闲中心等行业,大众文化娱乐场所,修理、修配服务业及其他服务业,金融、证卷、保险等业务用电。
四、非、普工业用电电价应用范围:
1、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燃、电解、电化的非工业性生产、试验用电,其总容量在3千瓦及以上的用电(含基建用电)。
2、凡以电为原动力,电冷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受电变压器容量不足315千伏安或低压受电以及在上述容量、受电电压以内的对外承受生产、修理业务的生产用电。
3、经济作物(如瓜果、蔬菜等)排灌用电。
 4、农副产品加工、农机农具修理和炒茶、渔塘等的抽水、灌水等用电。
五、大工业电价应用范围:凡以电为原动力,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上者,以及对外承担生产及修理业务的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用电。
六、农业生产电价应用范围:农村、国营农场、牧场、电力排灌站和恳殖场、养殖场、学校、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农场或农业基地的农用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社员扣粮加工(非商品性的)、牲畜饲料加工、防汛临时照明和黑光炉捕虫的用电。
 七、农业排灌电价应用范围:凡属农田排涝、灌溉、山区、高原地区人、畜饮水的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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