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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电力 农电 用电 2009 开展 农安 全员

客户接洽员岗位工作标准

作者:空号     文章来源:空号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15日     
内容预览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客户接洽员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仅适用于公司客户接洽员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严格执行电力企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2.2  仪容整洁,着制式服装、持证挂牌上岗,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2.3  协助主任做好优质服务宣传工作。
 2.4  负责做好客户的思想工作,严禁与客户发生口角或争执。
 2.5  负责向客户合理解释电力行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2.6  负责报装接电工作,实行一口对外接洽客户。
 2.7  负责处理客户用电咨询、查询、投诉举报和故障报修。
 2.8  负责向客户宣传国家能源政策、电价政策及电力法律、法规。
 2.9  负责向社会、客户宣传公司企业文化、电网布局、优质服务政策,开展优质服务品牌建设工作。
 2.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上岗条件
 3.1  能正确理解并贯彻执行电力行业的方针、政策。
 3.2  熟悉公司内部客户服务工作流程,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了解电力营销、电力生产、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
 3.3  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的操作使用,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客户代表在工作时间必须衣着整齐,仪表端庄,严守礼仪,微笑服务。
 4.2  客户代表接听电话,话机振铃声不应超过三次。接听电话时应使用规范用语,态度友好,不允许与客户发生争吵。
 4.3  工作场所不得聊天及大声喧哔,不准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4.4  接到客户咨询用电业务时,应利用掌握的业务知识进行解答。客户对电话答复不满意的,需上门服务。
 4.5  咨询、查询涉及动态信息或需转发相关部门,即时不能答复客户的需记录客户姓名、电话和详细地址,三日内联系客户予以解答。
 4.6  对客户的用电业务,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保证工作的高效、有序和兑现承诺时限。
 4.7  接到客户电话投诉、举报,根据投诉性质,进行分类登记,详细填写举报内容及有关情况,按程序及时报有关部门。
 4.8  客户对投诉、举报要求回复的,三日内回复,十日内处理完毕。客户对电话答复不满意的,需上门答复,对在考核时限生效前一天进行催办;超过时限的,应在考核时限生效后两天再次催办,并报主管领导。
 4.9  接到客户反映突然断电,设备毁坏等需紧急办理的应准确记录事故地点、故障原因、范围、现象、客户联系方法,并加注“处理时限”、“意见及说明”,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4.10 对紧急服务的业务,全过程予以监督。低压客户考核时限生效前2小时,高压考核时限生效前4小时进行催办,恢复用电后,应主动联系客户,反馈意见。
 4.11 对需要客户服务中心安排(如需要安排停电计划)的预约服务,应保持与客户的联系,提前3天告知客户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对客户提出的预约服务,应严格按客户的预约时间安排工作,传递信息。
 4.12 及时准确汇总统计报表及资料。
 5  检查与考核
 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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