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公司输电线路运行“四季图”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输电线路运行“四季图”是结合一年四季的不同特点,通过对于输电线路的运行分析研究,总结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因素和危险点及主要区段,确定需要加强巡视的区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状态巡视,提高状态巡视质量和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线路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输电线路运行“四季图”管理规定,适用于运行公司所辖交流xxxxxxxxxx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适用于运行公司输电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章 编制依据
第三条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公司输电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而制定。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颁发的规程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程规定执行。
第四条 《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第五条 《输电网安全性评价(试行)》
第六条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741-2010)》
第七条 《xx省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维修试行导则》(输电线路部分)
第八条 《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
第九条 《输电设备状态检测技术导则》
第四章 危险点及特殊区域(区段)的确定
第十条 输电工区应根据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通道状况和存在的缺陷等,按《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输电网安全性评价﹙试行)》的规定,确定各线路危险点和制订预控措施计划,并且每半年滚动修正一次,下一年重新进行分析评价和确定巡视、检修周期。
第十一条 输电工区根据线路沿线地形、地貌、环境、气象条件等特点,结合运行经验,摸清并划定特殊区域(区段),如:大跨越段线路或位于重污区、重冰区、多雷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采矿塌陷区、盗窃多发区、导线易舞动区、易受外力破坏区、微气象区、鸟害多发区、跨越树(竹)林区、人口密集区等,并将其纳入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管理体系。
第五章 “四季图”的绘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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