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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电力 农电 用电 2009 开展 农安 全员

电力执法监察岗位工作标准

作者:丹东市     文章来源:丹东市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14日     
内容预览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执法监察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仅适用于公司电力执法监察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负责监督检查电力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建立电力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2  组织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3  监督检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质量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情况。
 2.4  监督检查公司社会服务政策的实施情况,处理用电纠纷。
 2.5  监督检查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执行情况。
 2.6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班站所安全生产情况的考评考核工作。
 2.7  负责公司各部门及辅业企业安全纠察工作。
 2.8  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及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制止与处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对有严重事故危险的作业现场,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或撤出人员。
 2.9  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系统各类治安案件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侦破工作。
 2.10  负责公司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11  负责治安案件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等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
 2.12  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盗窃电能和电力设施破坏案件,开展电力执法工作。
 2.13  协助调解公司内部人员纠纷,做好职工稳定。
 2.1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上岗条件 电力资料网原创 www.52data.cn
 3.1  具有电力系统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职称,从事电力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
 3.2  掌握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规程,掌握一定的公安保卫业务知识和电力设施保护法规知识、电力基础知识。
 3.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强健的体魄。
 3.4  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丰富的安全检查、纠察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对企业安全管理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
 3.5  具备微机应用知识,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熟悉国家电力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条文、相关规定、安全要求等基本知识。定期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4.2  参与调查处理破坏电力设施事故、制止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章行为,对重大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不听劝阻或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4.3  做好电力建设重点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电力线路巡查,对案件频发地区要加强巡逻力度,进行集中整治行动,保障电力设施安全。
 4.4  了解掌握本地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出技术防范建议及措施,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各类涉电案件的发生。
 4.5  维护企业内部治安秩序,参与处置内部治安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6  消除安全隐患,参与治安安全检查。加强变电站等重点防护部门安全防范,落实各项人防和技术防范措施,预防破坏、爆炸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4.7  及时收集、掌握本单位治安动态信息,负责涉电案件情报信息的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4.8  编制反恐预案,做好防控、反恐工作。
 5 检查与考核
 按《公司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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