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经营副局长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仅适用于公司经营副局长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在局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分管市场营销部、秦力公司的工作,直接对局长负责,确保局长任期目标在其分管的职能部门全面完成。
2.2 领导公司计划、经营、电力市场开拓及法律事务工作,不断提高本局经济效益,确保营销管理及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
2.3 组织实施电力市场运营,积极开拓市场,努力多供少损,确保电费回收,完成利润计划,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2.4 领导公司企业管理和经济责任制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5 召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会议,有权对分管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决策。但遇重大事项和对外经济往来活动等须请示局长同意。
2.6 对分管部门的负责人向局长提出任免建议,由局长决定任免。
2.7 有权对分管部门的职工提出奖惩建议,由局长批准。
3 上岗条件
3.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能正确理解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2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3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掌握经营管理基础知识,熟悉用电管理程序,掌握计算机知识。
3.4 从事经营或用电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经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电力生产经营的法规制度,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
4.2 正确领导、科学决策、合理安排工作,促使公司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4.3 掌握市场动态和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开拓市场,挖掘内部潜力,努力实施增收节支计划。
4.4 定期主持召开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协调、解决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促进公司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4.5 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管理方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吸收、采用,为加快企业现代化建设做出努力。
4.6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合理化建议,正确指导主管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4.7 经常向局长汇报经济工作和企业管理工作方面的情况,对重大问题要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听取局长意见后组织落实。
4.8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 检查与考核
5.1 由公司领导、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5.2 按《公司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