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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电力 农电 用电 2009 开展 农安 全员

电力警务室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作者:丹东市     文章来源:丹东市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14日     
内容预览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警务室主任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仅适用于公司电力警务室主任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保卫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2  负责国家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电力违法的查处和维护营业区域内电网安全。
 2.3  负责营业区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和窃电违法犯罪行为。
 2.4  参与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本单位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2.5  负责公司安全保卫、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违法行为的制止,参与电力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6  负责公司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完善、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
 2.7  负责本单位消防和交通管理工作,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  上岗条件
 3.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3.2  具有中专或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3.3  熟悉国家电力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条文、相关规定、安全要求等基本知识。
 3.4  有丰富的事故隐患处理经验,具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协调能力。
 3.5  团体观念强,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及时传达,认真学习。
 4.2  负责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好本局的的安全防范大检查活动,参与电力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检查、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责任到人,防范到位,不留死角,确保内部安全。每季度检查一次完成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报告检查情况。
 4.3  参与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本单位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监督指导各班站所搞好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工作。
 4.4  对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防范工作每月至少有1次指导性建议。
 4.5 每月主持电力警务室召开一次维稳及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分析本单位维稳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防范工作重点。
 4.6  监督本单位消防器具的配备、管理和使用。
 5  检查与考核
 按《公司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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