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结合公司文印工作实际,为加强文印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文印室在总经理工作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文印室工作,未经总经理工作部授权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文印室使用文印设备。
第三条 文印室工作范围:打印(复印、扫描)公司工作需要的各种资料,收发传真。
第四条 文印室工作原则:提高质量,讲求效率,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勤俭节约,热情服务。
第五条 文印室工作职责
1.按要求打印(复印、扫描)各种资料,有规定时间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按审批表载明的份数印制,不得多印或少印,不得随意修改原文。
3.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给有关部门、人员送发,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来拿取回,不得延误。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种文印设备使用方法。
5.励行节约,避免浪费,文印室设备、耗材等任何物品,不得随意送、借他人。
6.经常保持文印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第六条 文印室工作程序:
1.100页以下的文印资料在文印室登记后即可交文印室人员印制。
2.100页至500页的文印资料需填写文印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将申请表随同资料交文印室人员印制。
2.500页以上的文印资料需填写文印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审批同意后,将申请表随同资料交文印室人员印制。
第七条 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递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八条 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第九条 文印室对送来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并在月终作统计核算。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