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短故障切除时间
完善厂用电备投装置的实施意见
一、变压器增设时限速断保护,实际上是对变压器保护的配置要求作了较大的改变。对此,应统一认识,认真对待,要求:
1. 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降压变压器的中、低压侧,发电厂三绕组变压器的中压侧(中压侧无电源的),不论中、低压母线有无母线差动保护,均必须按要求增设时限速断保护;500KV变压器、发电厂升压变(高压侧母线故障时,通过变压器的电流一般不超过变压器额定电流的4倍)不在此列。
2. 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双绕组变压器,低压侧配置过流(或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一下同)保护的,将其改为时限速断保护,低压侧无过流保护的,增设时限速断保护;三绕组变压器,中、低压侧均增设时限速断保护,若一侧无过流保护,同时还应增设过流保护。
3. 增设的时限速断保护可以与本侧的过流保护公用交、直流回路,与其它侧保护应相互独立,并校验CT二次负担是否满足要求。是否需要带电压(或复合电压)闭锁,从保护灵敏度、过负荷两个方面考虑,原则同变压器的过流保护。
4. 增设的时限速断保护与出线的速断保护配合,保证该侧母线故障有灵敏度,带一个时间级差作用于缩小故障范围(母联或分段开关无时限速断保护时),带两个时间级差跳主变该侧开关;不考虑系统振荡(因是单电源)。
若与出线的速断保护配合不能保证该侧母线故障的灵敏度,可与出线的时限速断保护配合,但该侧母联(分段)开关需分列运行或取消跳母联(分段)开关的时间级(设置为与出线的时限速断保护相同时间),两台变运行出线故障时,允许母联(分段)开关误解列。
对于两台三绕组变压器的变电站,应避免一侧母线故障,并列运行的一侧(特别是单母线运行的情况下)时限速断保护误跳闸。
二、保护配合极差的缩短,依赖于更换微机保护或更换高精度的时间继电器,此项工作量大、面广,各单位要分轻重缓急、按供电区域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做到组织、资金、人员、时间落实,并掌握好下述原则:
1. 110KV线路应逐步更换为微机保护,不更换时间继电器;110KV、220KV电压等级的变压器保护,首先应考虑全套保护更换成微机保护,尽量避免更换单个时间继电器;35KV及以下线路保护、母联(分段)开关的保护、变压器保护没有条件更换成微机保护的可考虑将其时间元件更换成为高精度时间继电器。
2. 选用的微机保护装置必需是经过部级以上质检部门确认其技术性能指标及质量符合有关规定、经过山东电网组织的动模试验检验、其功能和结构符合本电网保护装置配置及选型原则、并在山东电网有运行经验的产品。一般,地区电网选用的每类保护装置型号不宜超过两种,使本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利于加强管理,提高继电保护的系统性能和保护装置的运行质量。
目前生产高精度时间继电器的厂家繁多,为保证质量,便于检验、维护和运行管理,每个单位选用的高精度时间继电器应是同一生产厂家、并经部质检中心鉴定满足要求、在山东电网有运行经验且证明其质量满足要求的产品。
3. 一般情况下,高精度时间元件的保护之间相互配合的级差采用0.3S;与差动及瓦斯保护、纵联保护、横差保护等之间配合的级差采用0.4S,与反时限保护配合的级差采用0.5S。
三、对发电厂厂用系统保护、自动投入装置的要求:
1. 发电厂厂用系统同样可以通过更换高精度的时间继电器和在厂变(备变)低压侧(或分支线上)增设时限速断保护,来满足故障切除时间的要求。
2. 有关统计表明,厂用母线故障(或馈线故障开关拒动),厂用分支跳闸后,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基本不能成功,且往往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事故扩大。为此,要求年底前采取措施,在母线故障或馈线故障开关拒动时,闭锁备用电源自动投入,以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一般可采用工作电源低压侧(或分支)过流保护(包括加装的时限速断保护、低压厂变还应包括低压侧的零序过流保护)的出口接点闭锁备用电源断路器的合闸回路(副作用是用于闭锁的保护误动作时,不能由自动投入装置进行补救)。
闭锁回路应能自保持,手动复归,并有相应的信号回路;在母线故障或馈线故障开关拒动时,采取的闭锁回路必须先于备投装置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