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电网继电保护专业贯彻二十五项
反措继电保护实施细则指导意见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发、供电单位,超高压公司,百年电力及华能所属厂,研究院,咨询院:
为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国电调[2002]138号),结合山东电网继电保护专业特点,经调度中心组织部分发供电单位、咨询院和制造厂家讨论,制定了《山东电网继电保护专业贯彻二十五项反措继电保护实施细则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反措实施计划,2002年6月底前上报调度中心继电保护科、研究院电气所。
附件:《山东电网继电保护专业贯彻二十五项反措继电保护实施细则指导意见》
|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4.54 KB 下载次数: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