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计量器具,一律实行周期检定,检定周期表由计量室制定,并组织执行。
2、标准计量器由计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送上级计量部门实行周检,其周检率和合格率要达到100%,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标准器,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追究使用者责任。
3、计量标准器极其配套设备实行定点周期检定;由上级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检定。
4、计量标准器具的报废,更新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无合格印证或超周期的计量标准器具,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无合格证或超周期的计量器具而造成计量不准,人身安全等事故,均由使用部门负责。
6、计量室组织传递。必须执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规定进行,确保量值传递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