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供电所服务,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1 供电所服务标准
1.1营业环境整洁、卫生,工作场所标志齐全,各项物品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1.2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精通业务,诚信守信,着装统一,仪表端正,举止文雅,接待热情,服务周到。
1.3有健全完善的事故抢修制度:供电所设有专人值班,提供24h电力事故报修服务。对客户电力报修请求,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理。故障抢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时限:城区范围45min,农村地区90min,边远山区不超过2h。
1.4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客户服务厅上墙公布电价执行标准、业扩报装流程,摆放用电业务须知,并对外公告故障报修电话、优质服务投诉电话、供电服务电话。在受理农村居民客户用电申请受电装置检验合格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其他客户在受电装置验收合格并签订供用电合同后,5个工作日送电。
1.5优质、安全、可靠供电:农村直供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县供电企业要求的标准,在居民客户端的电压合格率城镇不低于99%,农村不低于95%。
1.6有完善的监督机制:聘请各方面的社会监督员,建立客户接待与走访客户制度;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对投诉举报的查处率达到100%。
1.7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费电价政策及物价部门批准的业务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社会与客户的监督。
二、人员行为规范
2.1形象规范
2.1.1供电所员工必须着装统一、整洁、得体:
2.1.2工作现场不光脚、不穿拖鞋;
2.1.3在左胸前佩戴好统一编号的胸牌:
2.1.4仪容自然、大方、端庄:男职工修饰得当,不留怪异发型;女职工淡妆上岗,修饰文雅,工作时间不得当众化妆:
2.1.5举止文雅、礼貌、精神:上班时精神饱满,走路时步伐稳健,工作中坐姿良好,不趴在工作台上,不得跷二郎腿。
2.2语言规范
2.2.1使用供电所员工文明礼貌用语,严禁说脏话。
2.2.2提倡讲普通话,语意明确言简,表达清楚。
2.2.3与客人交谈时,要专心致志,认真倾听,不随意打断客人的话语。
2.2.4说话要有礼貌、亲切、诚恳、谦虚,少讲大话、空话、套话,不讲假话。
2.3行为规范
2.3.1接待服务行为规范
⑴ 接待工作要面带微笑,热情、真诚。
⑵ 接待客户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在与重要客户、领导交谈时,要主动关掉手机,如确有重要业务需要联系,可交他人接听。
⑶ 无论办理的业务是否对口,都要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客户提供准确的联系人、电话和地址。
⑷ 遇到不能办理的业务时,要向客户说明情况,争取客户的理解和谅解
⑸ 自己拿不准的问题,不回避,不急于下结论,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后再答复客户。
⑹ 如果属自身工作失误,要立即向客户赔礼道歉。
⑺ 自己受了委屈时,要冷静处理,不能顶撞,更不能与客户发生争执。
⑻ 遇到个别属于蓄意捣乱者,可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以维护供电所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3.2柜台行为规范
⑴ 至少提前5min上岗,做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⑵ 实行首问负责制,被客户首先访问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引导客户办好各种业务。
⑶ 遇到熟人应点头或微笑示意,不能因此影响手中的工作或怠慢了正在办理业务的客户。
⑷ 坚持“先外后内”的服务原则,当客户来办理业务时,应当立即放下手中的其他工作,马上接待客户。
⑸ 当客户的要求与政策、法律及本企业制度相悖时,要向客户耐心解释,不能与客户发生争执;当客户过于激动时,可安排专人接待并做好进一步的解释工作。
⑹ 下班时,对正处在办理中的业务应照常办理完毕后方可下班。
2.3.3值班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⑴ 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应答时要首先问候,然后报出供电所名称。
⑵ 受理客户咨询业务时,应耐心、细致的答复。不能当即答复的问题,请客户留下联系电话,研究或请示领导后尽快答复。
⑶ 接到客户电话报修时,详细询问故障地点和故障情况,并迅速判断。如果属于供电所维修范围内的故障,做好客户姓名、电话、地址的记录,立即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⑷ 接到客户投诉或举报时,应向客户致谢,并做好记录,立即传递领导安排查处,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客户答复。
⑸ 在接待客户电话过程中,要专心聆听,认真记录。通话过程中,要等客户先挂机后再挂电话,不可强行挂断。
⑹ 不能利用值班电话与亲威朋友聊天。
2.4外出现场服务行为规范
⑴ 外出现场服务总的要求是安全、守信,让客户满意。在服务前,应与客户预约时间,讲明工作内容,请客户予以配合。
⑵ 与客户会面时,应主动出示证件,并进行自我介绍,同时遵守客户内部的规章制度,尊重客户的风俗习惯。
⑶ 需进入客户室内时应按门铃或轻轻敲门,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入内。工作结束时,应及时清理工作现场并向客户致谢。
⑷ 发现客户有违约或窃电行为时,应依据有关法规礼貌地向客户指出。遇到态度蛮横,不讲理的客户,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不要与其吵闹,防止出现过激行为。
⑸ 发现因客户责任引起的电能计量装置损坏,应礼貌地与客户分析损坏原因,由客户确认,并在工作单上签字。
⑹ 用电工程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规程要求的问题时,应向客户耐心说明,并留下书面整改意见。
⑺ 如损坏了客户原有设施,必须遵循客户意愿恢复原貌或等价处理,尽量使客户满意。
⑻ 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好现场,做到设备、场地清楚,并主动征求客户意见,并将供电所的维护报修电话留给用户。
⑼ 原则上不在客户处住宿、就餐。如确需在客户处住宿、就餐的,应按实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