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供电所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供电可靠性是衡量供电企业管理水平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不仅是广大客户的需要,也是供电企业自身增加售电量,提高企业效益、社会效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需要。根据国家、省有关可靠性管理文件精神,结合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供电所供电可靠性工作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供电可靠性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完成上级规定的可靠性指标;不断采取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电力可靠率。
2、在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运行诸环节中,按供电可靠性准则检验预期目标和效益的完成水平,并作为这些环节技术进步、技术改造的依据,提出各项先进可行的改进措施并积极实施,努力提高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和供电可靠性。
3、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统计分析上报各项可靠性数据。
三、供电所供电可靠性专责是所供电可靠性管理的主管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所可靠性管理日常工作,按职责范围对有关人员进行检查与考核。
四、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供电所。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一、所长
1、在公司供电可靠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挥全所供电可靠性工作,执行和实施有关可靠性管理的文件和计划,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可靠率指标;
2、掌握本所供电可靠性工作的指标,督促、协调有关部门供电可靠性方面的工作,指导解决存在的难题;
3、适时地对可靠性工作完成进行检查,对不负责任,长期无起色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二、供电所供电可靠性专责(技术员)
1、认真领会并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可靠性统计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好本所的可靠性工作;
2、对本所供电系统可靠性指标的完成负管理责任;
3、具体负责本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接受公司可靠性专责人的指导,督促、检查、指导各线路负责人的工作;
4、组织制定本单位可靠性管理指标分解;
5、检查、研究可靠性数据,每月度写出可靠性书面分析;
6、参与审查配网设施技改造方案;
7、参与本单位停电计划平衡工作,根据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对本单位停电计划提出建议;
8、日常工作中解答有关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
9、督促各部门可靠性方面的例行工作。检查有关记录、基础资料、台帐是否真实可靠,可靠率指标是否存在问题,商讨解决办法;
10、可靠率指标完成有困难时,及时请示主管领导,采取对策;
11、 健全各种基础资料及台帐,动态修订基础台帐,逐步使本单位可靠性工作系统化、标准化、现代化;
12、负责提供管辖范围内,公用配变、用户和配变等基本情况的统计,当上述参数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录入程序,其基本情况统计表及配电线路结线图,于次月5日12时前报生技部;
13、及时向生技部提供农网线路跳闸事件原因及事件起始详细时间并准确录入程序,负责统计本单位月度停送电记录,于次月2日12时前报生技部。
14、加强可靠性指标的考核工作,及时提出奖惩措施及理由,经所长批准后上报生技部。
三、线路负责人
1、落实上级下达的供电可靠性指标。
2、坚持巡视检查制度,及时发现电网设施的缺陷及隐患,及时通知有部门。
3、事故处理或检修工作完工后,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尽量缩短电力设备操作时间,及时复电,并做好详细记录(原因、部位、责任等),正确填报电力设施停运原因、部位、责任分类等。
4、负责提供管辖范围内,公用配变、用户和配变等基本情况的上报。当上述参数发生变更时,在验收完工次日12时前,上报供电可靠性专责人。
第三章 对可靠性专责人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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