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所营业员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仅适用于公司供电所营业员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协助所长做好本所营销管理工作。
2.2 严格执行营销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种营销规章制度。
2.3 负责本所客户的新装、增容、用电变更等业务。
2.4 负责组织本所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5 负责本所售电量、线损、千度电价等各项经营指标的分解和考核工作。
2.6 负责本所抄、核、收的营业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营业普查和用电检查工作。
2.7 负责本所计量台帐管理,做好计量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2.8 协助所长召开营业分析会,发现并解决营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9 负责编写本所营销工作记录,资料汇总,编制上报有关报表。
2.10 协助所长处理客户用电投诉、咨询等工作,搞好优质服务、用电宣传及行风建设工作。
2.11 负责监督营销工作中“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的执行情况。
2.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上岗条件
3.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线损、计量管理业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2 熟悉电力营销相关法律法规、供用电合同相关条款,熟练掌握抄核收技能;有一定的管理知识,能正确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线损、计量管理中的问题,并能对本专业发生的问题提出建议性的意见。
3.3 具有一定的归纳、逻辑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编制有关线损、计量方面的管理办法。
3.4 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强;能指导监督班站所各馈路专责的线损、计量工作。
3.5 掌握收费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的操作使用。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4.1 每月主持召开班站所线损分析会,帮助各馈路专责解决线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4.2 每月对馈路线损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 检查与考核
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