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作票管理
第一节 工作票填用范围
第一条 凡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试验、安装工作,必须严格按“安规”填用电气第一或第二工作票,包括外来施工人员(格式见《电业安全规程》)。
第二条 凡在动力(电动、汽动、液动等)传动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或试验的工作,需要对设备采取安全措施的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必须填用露天矿机械检修工作票(格式见附件一)。由于露天矿设备运行方式和工作环境的特殊性,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对下列工作填用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
1、生产部:走铲超过500m并跨越电缆或架空线路,拖运钻机,特殊吊装(吊装设备和大型废旧管材等)。
2、维修部:
① 电铲检修、试验和故障处理;
② 自卸汽车检修和故障处理;
③ 工程机械检修和故障处理;
④ 天吊检修、试验和故障处理;
⑤ 易燃、易爆环境中的电焊、气焊工作;
⑥ 电动大门的现场检修和故障处理。
3、疏干作业部:
① 加压泵及排污泵的检修、试验和故障处理;
② 现场提、下水泵;
③ 天吊检修、试验和故障处理;
④ 已连接动力源的钻机、水泵、泥浆泵的检修、试验和故障处理;
⑤ 现场焊接管路,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的电焊、气焊工作;
⑥ 在泵房和阀门井内检修、焊接工作。
第三条 严禁采取口头联系的方式在生产区域进行工作,凡在生产区域内进行不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必须填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见附件二),工作联系单由该工作区域的运行值班人许可、终结手续,并登录备案。维修部对矿山汽车、工程机械和本作业部使用的内燃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可执行“检修工艺技术监督卡”,但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要有编号和危险点分析。
第四条 凡生产区域内进行工作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粉尘超标,带压作业,缺氧环境,放射性环境,特殊起重,特殊拖运等作业,均必须在电气工作票、机械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后附上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见附件三)。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应附在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后使用。
第五条 事故紧急抢修,经矿值班调度和值班领导同意后不使用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事故紧急抢修是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严重缺陷、威胁到人身和设备安全而需要立即进行的抢修工作。但在抢修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指定工作负责人,并得到运行值班人员的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结束后做好记录,抢修人员和许可的运行值班人员同时签字。
第六条 节假日、夜间临时检修时,经矿值班调度和值班领导同意后可以按照事故抢修执行。如抢修时间超过八小时或夜间检修工作延续到白班的都应办理或补办工作票。
第七条 同一车间有两个以上班组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可办理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工作负责人中的一人兼作总的工作负责人。但各个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第八条 一个班组在同一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果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第九条 外单位在我矿生产区域内的设备上工作,一律办理相应的工作票,工作票由生产技术科专工或科长签发,安监科审查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分析,负责设备运行管理部门的主任、专工或队长许可、终结。
在我矿生产区域内进行工程施工(已签定合同者),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后,并不与生产活动冲突或不在生产设备上工作时,不办理工作票,但办理工作联系单。
第二节 工作票填写
第九条 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统一编号,编号采用三组代码组成,第一组三个英文大写字母,第二组二位阿拉伯数字,第三组四位阿拉伯。第一组字母表示部门:LDD—表示露天矿调度,LWX---表示露天矿维修部,LSG---表示露天矿疏干作业部,LSC---表示露天矿生产部。第二组二位数字表示年度:04表示2004年度。第三组数字四位数字表示工作票的顺序号。例如LDD-04-0006代表矿调度室签发的2004年第6份工作票,LWX-04-0007代表维修部签发的04年度第7份工作票等。
工作联系单由许可人编号,编号方法与工作票相同,但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要单独登记。
第十条 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工作票任务和措施栏的填写必须具体明确,使用双重名称,字迹工整,各栏目要填写齐全。使用附页时填上页数,无附页时填“无”,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后交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或下作“∨”记号,然后在相应的位置补上正确的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但对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动词等不得涂改。
第十一条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以使用“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页”的张数,“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
第十二条 “作业班人员”栏的填写以工作班成员姓名填满为止,若不够填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姓名全部填入。但共有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第十三条 “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后才生效。
第十四条 工作票危险点分析及措施,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成员交底的时间应是工作得到许可(许可人签字)后,工作开工前。注有“检修自理”的工作票,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执行的,交底时间应在许可时间之前。
第三节 电气工作票执行
第十五条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签发一张工作票,执行一个工作任务。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任该项工作负责人。
第十六条 工作票所列措施由运行值班人员或检修人员一次做完后,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入到现场检查无误后,双方签字。由于现场条件或工作关系,许可人不能到现场完成安全措施时,许可人可指定工作班的监护人员完成,并在工作票的备注栏中写明“检修自理”字样并签字。一份存在工作许可人处,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携带,工作票终结后各自保留一个月后上交安监专工。
第十七条 同一车间有两个以上班组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可办理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工作负责人中的一人兼作总的工作负责人。但各个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第十八条 一个班组在同一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果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第十九条 工作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经该票签发人的同意,并履行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不得擅自将工作票交给他人。禁止他人代工作负责人履行许可、终结手续。
第二十条 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负责人应事先向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工作票的延期必须经签发人批准。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新工作票重新编号,原工作票在备注栏注明“工作没完重新办票”字样。
第二十一条 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理工作现场,之后联系许可人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终结手续。
第二十二条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进行一次考试,合格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条 外来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经矿安监科和技术科批准后,由矿值班调度签发,工作负责人可由施工单位担任,但必须经安监部门考试认定。土建施工人员在变电站、母线室等部位施工要执行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由设备分管部门派人监护。
第二十三条 对不合格的工作票,许可人应拒绝开工。对没有清扫整理检修现场的工作票,运行值班人员应拒绝办理终结手续。
第二十四条 在露天变电所、35KV移动变电站、加压泵站高压室设备上工作,填写发电厂(变电所)电气工作票,其它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填写电力线路工作票,工作票种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户外电缆柜、保护柜和6KV变电站的检修、清扫和移设时,可在工作现场一次性完成全部安全措施的,填写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否则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第二十五条 户外移动设备上工作执行电气工作票的补充规定
1、35KV移动变电站
① 35KV移动变电站设备的检修(包括线路)、清扫、试验工作的工作票由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或技术科电气专工签发,维修部外线电工许可并负责完成安全措施。
② 当外线电工需在设备上工作时,工作票负责人另派班组人员或由露天变技术员做许可人,工作许可人负责操作和完成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不得担任许可人。
当外线电工、铲电工或其他班组一同查找或处理故障时,每工作班分别办理本次工作任务的工作票,由不参加本次外线工作的外线电工或露天变技术员做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对同时工作的各工作班的工作票的安全措施一次性做完。
2、露天变电所和工业场地变电所
① 在露天变电所工作的工作票除35KV进线和露-敖联络开关以外,其它由矿值班调度员签发,变电所值班人员许可。在6KV馈出线路上工作由矿值班调度员签发,变电所值班人员许可。
② 工业场地变电所6KV馈出的,属于露天矿调度管辖的线路上工作,由矿值班调度员签发,变电所值班人员许可。
③ 因线路或设备故障致使开关跳闸或报警,承修工作班的工作票签发后,必须到变电所许可后才能进入现场工作。找到故障点但不能及时处理的,为了不影响生产,应先隔离故障点,需恢复其它设备用电后再处理的故障,送电后应先终结本张工作票,再故障处理要重新办理工作票及许可手续。
3、坑下高压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① 坑下电缆分支柜和保护柜及电缆的检修、试验和移设工作,需要线路停电时,办理电气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矿调签发)。不需要线路停电,只是拉开上级隔离开关,并一次能完成全部安全措施的,办理第二种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指派许可人许可并完成安全措施,但工作负责人必须监护完成所有安全措施。
② 外线电工和电铲电工或其他工作班同时在同一电气连接段(需要同一高压分路上或同一设备上)工作时,各工作人员组成一个工作班,办理一份工作票,由外线电工办理,并做工作负责人,外线班长或专工指派工作许可人负责许可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监护完成所有安全措施。此时,在工作终结之前许可人不得离开现场,对所做的安全措施负责。
③ 外线电工和电铲电工不是同一个工作任务或不能同时完成(如:有需要做短路接地有不需要的或许可人不能同时对异处安全措施负责的)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时,各工作班各自办理工作票。
④ 当夜间电铲电工办理工作票后,所负责的工作段(电铲及电缆)无故障(或确认是外线电工负责范围)时,工作票终结,并在工作票备注栏说明查找结果。外线电工修理(或急需由铲电处理)时,另行办理工作票。
⑤ 处理电铲电气故障时,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夜间办理工作联系单),由工作负责人负责完成安全措施,电铲司机许可。
4、疏干排水配电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① 加压泵站电气设备上工作,按照变电所办理工作票。
② 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分支柜上工作,需要高压线路停电时,办理矿值班调度签发的第一种工作票。只拉开本站杆上隔离或高压分支柜进行工作时,办理电气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由疏干专工或电工班长签发,签发人指派许可人到现场完成安全措施并许可,或集控值班人员许可,工作负责人完成现场安全措施,但工作票注明“检修自理”。
③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在设备、泥浆站、清洗间、加水站和泵房等低压柜(盘、箱)上工作,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电气工作票。
5、在厂房、库房、办公室、泥浆站、清洗间、加水站、泵房、工业场区变电站和临时用电等低压柜(盘、箱)上工作,不需要高压线路停电时,办理第二种电气工作票,许可人不能现场许可的注明“检修自理”,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完成。
第四节 机械检修工作票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执行一个工作任务。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任该项工作负责人。工作票中的“运行值班人”和“工作许可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但承担工作许可人的人必须是经相关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资格的人。
第二十七条 电铲现场检修、试验和故障处理时,工作票由维修部的主任、专工、横班班长或矿值班调度签发,电铲司机长或正司机许可。工作许可人接票后审查是否有应补充的安全措施,如有在“运行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目中补充并签字,如需要电气人员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由值班电工完成(如有补充措施在“电气检修补充措施”栏目中补充)并签字。当班的运行人员和电工无论是否有补充措施都要在工作票中签字,无补充时在空白栏目中打斜线。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项目由工作负责人现场完成(有电气项目的由值班电工完成),许可人按照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项目在现场监督每项措施的执行,并依次逐项打“√”或注明挂牌、上锁。全部措施执行完毕后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完成许可手续。
第二十八条 矿用自卸汽车在户内检修台位进行检修保养及故障处理时,如是两个工作班及以上工作或有特殊的安全措施(如动火、联合吊装、注油部件焊接等)的,办理维修部主任、专工、横班班长、队长(任何一人)签发的工作票,没有签发的专工、横班班长、队长或队长指派的有工作许可人资格的人承担许可人。安全措施由许可人完成,工作负责人配合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一次性全部完成后,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完成许可手续。其它检修保养办理检修工艺技术监督卡,但使用检修工艺技术监督卡必须有工作负责人、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分析,并有安全技术交底及工作班成员签字。
矿用自卸汽车在生产现场故障而运行人员不能判明故障原因或不能返回检修台位时,维修部得到矿值班调度指令(电话方式)后,办理工作联系单,设备当班司机(运行人员)承担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在填写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时应包括运行人员采取的安全措施,运行人员现场执行相关的措施,所列全部安全措施一次性完成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后,完成许可手续,开始工作,现场开始工作起全部工作能在1小时内完成,工作许可人不能离开现场,工作完成后现场办理终结手续。如工作负责人判定工作在1小时内不能完成,工作终结,此时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交代安全措施双方确认无误后,许可人可以离开现场执行其它工作任务。维修部另行办理工作票或检修工艺技术监督卡。在次之前,工作联系单执行的安全措施不能解除,当再执行工作票或检修工艺技术监督卡的安全措施时,工作联系单的工作负责人负责将运行人员所采取的在工作票或检修工艺技术监督卡所列的安全措施解除。工作票或检修工艺技术监督卡的工作许可人完成其安全措施。
第二十九条 工程机械的修理和故障处理参照矿用自卸汽车执行。
第三十条 钻机参照电铲执行。
第四十条 疏干现场提、下水泵工作必须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由疏干作业部的主任、专工、检修班长或矿值班调度签发,运行班长现场许可,运行班长不能现场许可时,检修班长或本工作票签发人指派有许可资格的人在现场许可,许可人负责完成(必要时工作负责人协助)安全措施,许可人认为需补充安全措施时,在“运行值班人员补充安全措施”栏目中补充并签字,无补充时在该栏目中打封线并签字。一次性完成所列安全措施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完成许可手续。
第四十一条 其它机械检修、试验和故障处理,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和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工作票措施的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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