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调度运行兼安全纠察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仅适用于公司调度运行兼安全纠察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当值期间的电力调度,执行电力调度规程,确保电网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2.2 认真审核线路工作票,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正确发布调度命令和事故处理,及时调整模拟屏与实际运行接线方式相符。
2.3 负责通信及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4 负责批准本值权限范围内的临时性检修和事故抢修。
2.5 负责地调和公司制定的拉闸限电序位表进行负荷调配和限电,并传达停电通知。
2.6 负责做好负荷电量的统计工作,填报运行日报表,严密监视电能质量、功率情况。
2.7 掌握通信、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负责设备故障抢修,对系统故障进行分析解决,提出防范措施并实施。
2.8 根据电网的具体方式及潮流变化,做好事故预想,对相关运行部门提出注意事项。
2.9 根据公司、调度所的工作计划和管理要求,拟定调度自动化、通信管理及继电保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10 负责落实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及时消除设备隐患,保证设备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提高设备的运行可靠性。
2.11 负责主网线路的运行、巡视、资料整理、填写。
2.12 协助主任搞好公司安全监察工作,并督促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13 协助主任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
2.14 负责工作现场的跟班、检查、纠察、处理工作。
2.15 负责保线站各种业务及资料的填写。
2.1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上岗条件
3.1 掌握变电运行、潮流分布等专业知识;熟悉电力专业理论、电力网络结构等基本知识;熟悉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等有关知识。
3.2 具备综合自动化设备及微机应用知识。
3.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负责35KV线路的检查、巡视、缺陷处理工作。
4.2 负责全局施工工作现场的跟班、检查、纠察、处理工作。
4.3 建立健全调度所、保线站的各种资料。
4.4 做好调度所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
4.5 执行检修安排,按规定权限批复临时检修,批复事故检修,接受项目检修申请。
4.6 拟定和审核电检书、操作票,发布操作指令。
4.7 执行公司配网发、供电计划。
4.8 保持调度所、保线站室内清洁、肃静,资料记录摆放整齐。
4.9 执行上级领导指示,对系统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10 完成调度主任布置的其他任务。
5 检查与考核
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检查与考核。